转自:上观新闻
近日,69岁的上海市民周先生与其96岁高龄的母亲被多家酒店“拉黑”引发社会关注。据《新民周刊》报道,周先生和母亲周老太从去年12月起租住在嘉定区安亭镇的R酒店,每月租金一万元。今年5月中旬,周老太在酒店房间的卫生间跌倒,送到安亭医院抢救至今。而后,他们被R酒店提前解约。周先生表示,安亭镇的酒店都不愿意接待他,不得不另找酒店。周先生感叹,酒店为什么对于高龄老人那么不友好?
从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出,并非酒店不想赚这笔钱,也不是酒店对高龄老人有什么偏见,实在是能力有限,很难满足养老的需求。
表面上看,选择酒店养老有很多优势。与居家养老相比,卫生有人负责打扫,洗衣服可以去酒店洗衣房,吃饭可以去餐厅或者点外卖,家务活基本上没了。而与养老院相比,酒店环境更胜一筹,比较自由,不必遵循养老机构的一套管理制度,还能让亲人陪伴。兼具居家养老和养老机构双重优势,何乐而不为?其实不然。
晚年生活的幸福指数很大程度上要落在安和享这两个字上,那么安全问题可有保障?基本的人身安全自然酒店有责任保障,可96岁高龄老人需要的特殊安全要求,酒店可就提供不了了。比如24小时监护服务。酒店并非专业康复疗养机构,也非养老专业机构,一旦身体有恙,酒店除了提供急救包,简单急救,帮助联系专业医疗机构,帮忙运送一下病人以外,能做的相当有限。这一方面,酒店自然没有办法跟专业的养老护理机构相比。
角色的错位、责任划分不明晰、权利与义务约定上的局限性,几乎决定了安全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管控。住酒店签的是旅客住宿合同,而养老机构要收下一名老人,签的是养老服务合同,显然,两者的合同条款有本质区别,双方享有的权利、承担的责任也有着本质的区别。96岁老人,对居住环境是有特殊要求的,酒店提供的是大众化服务,难以为个人改造设施,如果在酒店里受伤,这个责任由谁承担,酒店承担得了吗?承担得起吗?
享受晚年这方面也差强人意。酒店虽然提供了周到的客户服务,但这种服务仅限于酒店行业范畴,不可能超出这个行业。就拿最简单的吃饭为例,老年人喜欢饭煮得软一点,菜煮得烂一点,养老机构可以根据老人的需求准备饭菜,酒店可以吗?安享晚年是需要环境支撑的,需要有人照顾有人付出的,酒店无法为96岁高龄的老人提供个性化服务,而老人最需要的恰恰又是个性化服务。在这方面对酒店提过高的要求,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。
安与享两方面都存在难以克服的问题,决定了酒店养老有先天缺陷,并非养老的理想选择。一旦发生纠纷,可持续性就有了问题。老年生活稳定很重要,而现实是酒店养老因为行业自身的特点,无法提供这样的稳定性。这一点从母子二人的遭遇也能看出来。自从2013年带着老母亲外出养老以来,周先生母子和每一处酒店都闹得“不欢而散”。虽然其中有不同的缘由,但也反映出其内在难以调和的矛盾。
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,养老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。酒店养老的存在也说明专业养老机构还有待完善和提升,不妨从周先生的遭遇中吸取经验教训,设计更合理的服务模式。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我们在决定采取哪种养老模式时,一定要对可行性有长远的规划,没有哪种养老模式是完美的,但走专业化、社会化的趋势不会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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